4月2日,149名中國二戰勞工及其家屬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日本三菱公司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方面對強徵中國勞工道歉並賠償2.27億元人民幣。此次起訴不僅因為原告數量多而被日本媒體譽為“最大規模的中國勞工訴日企案”,而且有韓國二戰勞工受害者家屬代表和韓方律師的參與,增加了對日方的壓力。同樣,中韓首次聯手就二戰勞工問題起訴日本,也很可能成為中韓聯手“抗日”的新戰場。
  勞工問題日本想抵賴
  4月3日,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官方網站公佈了一份《強擄中國赴日勞工名錄》。這份匯聚了34282名中國勞工信息的名單自1964年編寫完成後,歷時半個世紀首次上線公示。儘管這並非全部勞工的名單,但該名單的公佈讓人們更加清晰地認清了二戰時日本強擄勞工的罪行。
  強擄勞工是與慰安婦問題和細菌戰齊名的二戰期間日本犯下的嚴重罪行。從1943年4月開始到1945年5月,日本的35個企業和政府共同強虜了大批中國人,在日本各地強制進行奴隸般的勞動,直到戰爭結束。當時的日本,從中日戰爭到亞洲太平洋戰爭,壯年男子全都被驅使到了戰場上,國內勞動力嚴重不足,為了填補勞動力的不足,先是從日本殖民統治下的朝鮮半島大量強虜勞工,接著又從中國本土強虜勞工。其結果,大約有4萬中國人被渡海強虜到日本。從北海道到九州,被送到日本全國的煤礦、礦山、土木建築、碼頭等135個工地。強擄的勞工在日本根本得不到良好的待遇,既沒有工錢,也得不到溫飽,還要做最苦的工作,因此死亡率很高。據日方資料,38935名勞工中有6830人死亡。而且有人認為實際數字要比日方統計還要高。資料顯示,當時至少有35家日本企業參與強擄勞工,至今仍在的有23家,其中就包括三菱、三井、住友等日本大財團旗下企業。
  二戰結束前,日本政府曾經下達密令,要求各部門銷毀罪證,掩蓋罪行,其中就包括強徵和奴役外國勞工的檔案資料。另外,戰後日本政府也對勞工問題調查不力,從而導致證據不足。因此,日本就一直不承認存在強擄勞工問題。
  直到1993年5月17日,東京華僑總會通過日本NHK電視臺向社會公佈了珍藏40多年的各《事業場報告書》和《外務省報告書》等珍貴檔案。這些材料的再次亮相,逼迫日本政府一改以前否認的態度,終於承認了《外務省報告書》及相關材料的存在,從而也不得不承認當年強擄中國勞工的歷史事實。
  韓國經驗值得中國借鑒
  日本強擄勞工的罪行曝光後,相關受害人就踏上了索賠的道路。自1995年起,中國勞工在日本法院陸續提起14件訟案,要求日本政府及企業向幸存者或家屬道歉及賠款,但這些案件全部以敗訴告終。日本方面的主要法律依據是:訴訟時效已過、個人已放棄戰爭賠償請求權、“國家無答責”等。
  2005年9月14日,中國簽署了《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公約在肯定國家豁免作為一般原則的同時作出了對國家豁免加以限制的具體規定。中國批准了該公約以後,就可以受理以外國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為被告的案件。因此,受害勞工代表在到日本法院起訴無果之後,開始向國內起訴。但是由於沒有適應的法律等多種原因,多年來此類訴訟一直沒有得到受理,直到2014年3月18日,二戰中國勞工及遺屬狀告日本企業一案才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立案,成為國內首次。
  在通過國內法院起訴日本企業的問題上,韓國更有經驗。韓國勞工也曾長期嚮日本法院起訴,但也幾乎都是無果而終。因此,韓國決定在國內起訴。2013年7月,4名韓國人以二戰時期從朝鮮半島被強擄至日本煉鋼廠從事勞動為由向新日鐵住金(原新日本制鐵)索賠,韓國首爾中央法院裁定原告方勝訴,勒令該日本公司依照要求賠償4億韓元。此後,面對日本企業的拒絕賠償,韓國大法院作出最終判決,如果這家日本公司拒絕賠償,法院將可扣押這家公司在韓國的資產,令這家日企不得不低頭。
  此次,韓國受害人代表和律師能夠參與到中國勞工的起訴中,相信能夠把韓國處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告訴中方,這將更有利於相關受害人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也更有利於歷史的正義得到伸張。(曹岳 文章來源於《世界新聞報》)  (原標題:中韓“勞工”聯手起訴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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